11月初,昭化区虎跳镇年过八旬的耿某(女)来到虎跳法庭郭兴利工作室,正在值班的虎跳司法所负责人祝林热情接待了她。经了解,耿某有一个儿子四个女儿。自2016年以来,子女多次因耿某的赡养问题,发生矛盾纠纷,还起诉到昭化区法院。经法院判决,耿某随女儿刘某某共同生活。但时隔不久,耿某5个子女又因赡养问题发生纠纷,2018年女儿刘某某还为此服毒自杀未遂。因耿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身体患有多种慢性疾病,想跟随儿子到农村生活。耿某欲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了解到情况后,祝林结合耿某实际情况,从节约国家司法资源和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出发,争取调解处理。立即跟耿某5个子女联系,4个女儿都同意调解,但耿某儿子刘某在浙江务工,想等春节再回来。考虑到耿某需要有人照顾,祝林多次跟刘某进行电话联系沟通、讲道理,经过不懈努力,刘某同意提前回来。
12月6日,在虎跳镇调解室,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调解纪律后,调解开始。耿某简述了自己的要求,各个子女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调解中,调解员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出发,结合法律法规,让5个子女知晓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也是每个子女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始终铭记父母的养育之恩。经调解,达成一致协议:耿某随儿子刘某生活,5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耿某生活费600元;耿某住院费用在报销后由5个子女平摊。子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以后会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好好孝顺母亲。协议达成后,各方签字确认,虎跳法庭法官、法官助理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的效力。
拿到调解确认书后,女儿刘某某专门打来电话表示感谢,此次调解帮助她家解决了长达3年的纠纷,而且没有花费一分钱,还比打官司省心省力。(昭化区司法局虎跳司法所 祝林 毛栋)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