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昭化区司法局组织全区部分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6人在局三楼会议室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会上,昭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组织大家学习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关于“外出请假”及“居住地变更”相关规定,并针对《细则》中“司法奖惩”有关规定作了详细讲解,着重阐述服刑人员遵守规定的重要性以及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最后,分管副局长胡元松对参加学习的社区服刑人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增强服刑在矫意识,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督与管理;二是要增强学习意识,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以更好地适应社会;三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培育和树立担当意识;四是要常怀感恩之心,珍惜机会、勤奋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通过本次集中教育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制度,增强了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的意识,纷纷表态,今后一定会约束自身行为,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积极履行教育改造义务,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守法的社会公民。(昭化区司法局 王滔 李荟)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