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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生产运输闹纠纷,人民调解护和谐
发布时间: 2018-11-16 15:26      来源: 旺苍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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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旺苍县双汇镇永庆村五社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希望对其与某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运输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收到调解申请后,双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立即指派调解员对相关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据了解,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因生产运输相关材料而对某社道路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同时与村民尹某发生了债务纠纷。掌握情况后,镇调委会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社长尹某某陈述了该社约两百米道路的相关受损情况,并出示了与该公司达成的相关协议,然后村民尹某陈述了与该公司之间的债务情况。而公司法定代表人奉某则表示,对道路损害程度有限,不应当承担责任,或者只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并且完全由公司独立承担对道路的恢复困难太大。调解员在听完双方诉求后,结合前期收集的信息,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劝说下,双方达成协议:某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春节前偿还对村民尹某个人的债务,并在2019年4月前根据资金情况,不同程度的对道路进行修复。

企业和地方纠纷是比较特殊的一类纠纷,此类纠纷既关系群众福祉,也涉及辖区内企业发展,必须谨慎处理。在此次纠纷中,双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调查、努力化解,使其得到了圆满的化解,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升级扩大,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与施工。(旺苍县司法局双汇司法所  张泽政)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