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司法局欢迎您!
龙潭司法所“四法”加强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新动力
发布时间: 2018-10-15 17:08      来源: 利州区司法局       分享:
【字号:
打印


一是走村入户普法。在集中宣传的基础上,坚持走村入户宣传。在人群集中的村、市场等地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新修订的宪法读本等相关资料,走进村民家中,来到田间地头,与村民在拉家常的同时宣传法律常识、倾听群众心声,充分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勇于举报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二是利用阵地普法。组织各村(居)利用广播、农民夜校等形式强化法律知识宣传,让老百姓充分了解黑恶势力与国家法律相悖以及国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展示党和政府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

三是专项培训懂法。每月定期开展村居网格员“扫黑除恶”专项例会,增强工作人员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认识,发挥网格员与老百姓接触多,距离近的优势,及时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将黑恶违法犯罪遏杀在萌芽状态。

四是警示教育守法。通过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学习教育,与社区服刑人员签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承诺书》,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进一步引导其严格遵纪守法。(利州区司法局)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