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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司法局“五规范”推进社区矫正执法
发布时间: 2018-10-09 11:27      来源: 旺苍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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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旺苍县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依法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营造祥和幸福的社会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

规范调查评估,走好入矫评审“第一步”。对被告人或者服刑人员的调查内容做到认真走访,规范程序,形成客观公正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把好矫正入口关,确保调查评估的质量和公信力。

规范衔接交付,做好人员交接“一手棋”。一是扎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网络平台、纸质文书“双到位”,有效衔接工作环节。二是严格按照“4+X”要求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小组,将司法所所长、派出所干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区(村委会)干部和监护人纳入社区矫正矫正小组,规范入矫宣告手续。三是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备案、居住地变更制度,避免出现监管“真空”,严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规范日常监管,弹好安全监管“警示曲”。一是对司法所日常管理进行条目化,施行标准化管理。二是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列出问题清单,坚持立行立改原则,做好问题整改。同时将社区服刑人员资料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执法有痕、规范有序、责任明晰。三是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定位监管,有效提高监管质量。

规范奖惩措施,唱好依法行权“法治歌”。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奖励)适当、程序合法”原则,及时依法公正实施警告、表扬、提请治安处罚和司法奖惩等,确保不发生实体违法、程序不严、作风不正等不规范执法现象。

规范档案管理,抓好管理执法“精细化”。一是建立健全执行档案,严格按照规定建立一人一档矫正管理档案。二是规范制作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详实记载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接受教育矫正和活动情况汇报等相关材料。(旺苍县司法局  胡文德)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