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宣传作用。以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推进“宪法百日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了“送法进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宣传和社区服刑人员走访排查活动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普济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典型案例,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分析、以案说法,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们自觉知法、守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到村开展《人民调解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工作例会,向村调委会讲解《人民调解法》出台的背景、亮点、重要意义等,积极培育一批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
二是抓细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两个环节。按照“深排细查、不留死角”的原则,认真开展“国庆”节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排查,逐一登记,分类梳理,归口调处,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全镇14个村1个社区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对有信访苗头的人和事,做到及时排查,及时化解,对于暂时化解不了的矛盾纠纷做好稳控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镇综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下村入社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底数,排查梳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专项行动收尾工作,完善工作机制阶段,对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便民快捷原则,快调快结。对于重大矛盾纠纷,按照“防范控制、主动化解”的要求,做到领导包案、专人负责、方案落实、时限明确。对于专业性强、跨地区的纠纷,各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共同做好调解工作。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及时启动了预案,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稳控事态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化解矛盾。
三是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充分运用镇、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等实体平台,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专项行动不断向前发展,并且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推动基层维护稳定工作广覆盖、深拓展,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衔接”,联动配合,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专业调解与联动调解的有机结合,灵活运用法律、政策、教育、调解、协商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实效。对发现的矛盾及时处理、不积压、不扩大,为辖区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自全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专项行动以来,共开展集中排查8次,排查矛盾纠纷159起,涉及人数352人,预防纠纷82起,涉及人数190人,成功化解159起,涉及人数352人,开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7次。(旺苍县司法局 赵怀周)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