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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到宝轮司法所检查指导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9-05 11:08      来源: 利州区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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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在刑意识和守法意识,消除监管安全隐患,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同时也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社区矫正业务规范化水平,近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张明带队对利州区司法局宝轮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进行了督查。

张明局长当面同社区服刑人员郑某进行谈话,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明确身份。让矫正人员明确自身社区服刑人员身份,认罪悔罪,增强在刑意识,自觉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二是要严守规矩。要珍惜接受社区矫正的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三是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认真学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改造。

刑事执行监察局的工作人员对宝轮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档案、台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检查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希望在今后的监管中继续保持对社区服刑人员良好的监管,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排查走访,尤其是重点人员的走访,继续强化规范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管理。宝轮司法所表示会继续秉承严格的工作作风,坚决将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宝轮司法所 赵洪波)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