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下午,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顶着炎炎烈日,步履蹒跚的来到昭化区法律援助中心,因为无人赡养来寻求法律帮助,在得知老人已经一天滴水未进,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贴心地为老人买来面包和牛奶。
老人姓贾,妻子已去世十余年。2014年因赡养纠纷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由老人的两个儿子轮流照顾,现在在长子家中居住的时间已满,二儿子却迟迟不肯露面,其长子便将老人送回老家生活,因年老多病,老人现在生活已经完全无法自理。
昭化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老人已经丢失了生效的法律文书,迅速与审理该案的法官进行联系沟通,及时拿到了生效的法律文书,并根据文书内容为老人代写了执行申请。考虑到执行需要一定时间,解决老人目前的吃住问题刻不容缓,中心工作人员经老人居住地村委会与其大儿子取得联系,通过讲理释法,以情感人,老人的长子最终同意在执行期间把老人接回家中居住。
俗话说:“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昭化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在努力。(昭化区法律援助中心 赵燕旭)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