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光度律师事务所律师苟峥嵘到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信访接待室,协助该局信访民警成功化解一起长达一年多时间的疑难信访案件。
向某于2012年左右在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辖区刘某处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之后,刘某又将房屋卖与严某,向某与刘某、严某发生争议。严某在要求入住房屋时与已经先期入住的向某发生争执。
向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等立案侦查,因证据不足而撤案。因此,向某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表示了强烈的不满。长期以来,以书信、上访等方式在北京、成都及广元市、区级相关部门上访。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领导对此相当重视,落实专人跟踪办理,但均因各种原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在此过程中,苟峥嵘律师也多次配合公安机关信访部门给向某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其依法处理相关问题。同时告诉向某,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对刘某严某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帮助。
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向某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表示了理解,并愿意停访息诉。2018年7月19日上午,向某签订了《信访息诉协议》,表示她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和最终的处理结果满意,不再上访。
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律师参与处理信访案件的意义、任务、原则、运行方式、工作原则等提出了全面的要求。实践证明,律师参与信访案件的处理对有效化解矛盾,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争议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律公股 蒲春玉、张玲)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