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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司法局“四个建立”全面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6-08 11:11      来源: 苍溪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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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溪县司法局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建立”全面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建立了完善的调解组织、选任机制。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创新选任村两委委员、热心公益的乡贤、离退休干部、驻村法律顾问等人担任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县建有人民调解组织905个,有人民调解员3537个,实现全县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二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创新调解员实地排查、网格员线上排查两结合工作机制,以定期排查、重要时段排查、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载体,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基本建立,为矛盾纠纷“发现趁早、调解趁小、处理得好”提供了可能,减少了矛盾纠纷发生目前,全县共调处纠纷案件1345起,矛盾纠纷发生数量较去年同比下降13%。

   三是建立了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了小矛盾随排查、随调解的随手调工作机制,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被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重要矛盾“三三制”,积极推进落实基层调解责任。同时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了重大矛盾三调联动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

   四是建立了考核激励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成效作为政法工作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督促各级各单位落实调解工作责任。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全县每年全额发放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30余万元。积极推选、树立先进典型,以近五年为例,全县获国家级人民调解先进就有5人(歧坪党委书记杨昭、时任文昌镇副镇长仲剑、杜里社区书记苟军、云峰司法所所长龙毅、陵江司法所所长苏甫荣)。(苍溪县司法局)

编辑: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