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法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在底线安全观的基础上树立治本安全观的更高目标,朝天区司法局着力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切实推动社区矫正从“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把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教育成为守法公民,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
一是完善社会调查评估机制。进一步明确对拟适用假释、缓刑、保外就医、监视居住及量刑建议等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按照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时间要求,形成了调查评估“五步法”。
二是明确社区矫正中心与各司法所的工作职责。不断规范矫正执法场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各功能室作用,建立社区矫正中心内部管理运行机制,使社区矫正中心与各司法所在日常监管、教育矫正、教育帮扶等职能职责上分工明确,互为补充的工作机制。
三是形成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规定每年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和开展社区矫正档案检查评比活动不少于1次。今年5月,我局与区检察院深入曾家、中子、转斗等6个司法所开展了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管理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提高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四是明确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区司法局组建了一支有社会学、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的老政法干警、共青团干部、关工委工作人员等矫正工作队伍,进一步明确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落实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朝天区司法局)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