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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印发《“作风纪律深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5 15:48      来源: 驻局纪检组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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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作风纪律深化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元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8年315

 

“作风纪律深化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教育激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保持定力、强化担当、满怀激情,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局党委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决定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作风纪律建设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问题导向,对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的不讲政治、作风不实、纪律不严、激情不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开展整顿治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正风肃纪又反腐惩恶,既重拳出击又标本兼治,督促系统内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以从严坚守底线、用实干决胜小康”,为全面提升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再创佳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作风保证和纪律保证,为全市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作风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系统政治大对标、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着力营造保持定力、敢于担当、满怀激情、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清除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两面派”,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造福。

——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各级党员干部自觉反“四风”、转作风、树新风,自觉深入基层一线听民意、解民忧、化民怨、护民利、惠民生,“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得到有效遏制,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密切。

——纪律规矩更加严明。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以及请示报告等制度,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担当激情更加迸发。全面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创新、破难攻坚,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平台、干成事的受重用,在全系统内形成担当作为、竞相跨越的良好态势。

——群众获得感更加增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坚决纠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到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得到坚决打击,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整治重点

围绕中央、省委、市委作风纪律建设新要求,聚焦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六个专项整治”:

(一)深入整治政治上的“两面人”

1.集中整治政治头脑不清醒,政治立场不坚定问题。重点解决部分党员干部表面信仰马列,背后迷信“大师”;表面一心为公,背后“一家两制”;表面是国家干部,背后脚踏“两条船”等问题。

2.集中整治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背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问题。重点解决对上级决策妄加猜测、评头论足;对上级决策执行不力,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

3.集中整治阳奉阴违、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问题。重点解决对组织说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单位: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办公室(逗号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新表现

4.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走秀式”调研;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评比过多过滥;“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问题。

5.集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解决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潜入地下、转入机关食堂公款吃喝;以出差之名打擦边球变相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问题。

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组,办公室、计财科、外企维权科、开发区分局、市法援中心、恒信公证处、市医调中心

(三)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6.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重点解决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挪用扶贫资金;行贿受贿、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伸黑手等问题。

7.集中整治扶贫工作履责不力、作风不实问题。重点解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工作不扎实不深入、拖沓应付、进展迟缓;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帮扶单位、驻村干部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等问题。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驻局纪检组、政治部、办公室、计财科

(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

8.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问题。重点解决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管理突出问题。

9.集中整治基层“涉黑”腐败。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严惩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组,政治部、计财科

(五)深入整治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

10.集中整治项目审批服务问题。重点整治项目审批服务中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力、人为设置审批障碍;招商引资服务不到位、政企协议不兑现等问题。

11.集中整治招投标领域问题。重点解决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问题。

12.集中整治工程建设领域问题。重点整治利用权力影响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组织或煽动群众恶意阻工、干扰征拆秩序、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

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组,外企维权科、计财科

(六)深入整治“为官不为”问题

13.集中整治“庸官懒官太平官”。重点解决“等靠要”,思想保守僵化,标准不高、办法不多、创新不足,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等问题。

14.集中整治不担当不负责、“推绕拖”问题。重点解决遇见难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就上交;不见批示不办事,不见纪要不执行,不敢动真碰硬;能办不办、该办不办,围绕程序“打转转”久拖不办等问题。

15.集中整治工作不在状态、激情不高问题。重点解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管理松弛,纪律涣散,上班炒股、玩游戏、打麻将;班子搞“内耗”、不团结,无事生非,无生气、无活力,政治生态不好等问题。

责任单位: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办公室

三、推进举措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作风纪律相关规定。广泛开展“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大讨论大反思活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紧扣“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分层分类开展干部培训,积极组织系统内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上级党委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带头学习、以上率下,深入联系点讲党课;各级领导班子通过学习,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完善发展规划。

(二)对照剖析开展作风纪律问题自查自纠。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查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否到位、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是否走样;党员干部重点查纠是否对党忠诚老实、是否存在不讲规矩、不守纪律、作风不实的问题。自查自纠要坚持人人见面、深查细摆,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单位党组织要对剖析整改报告审查把关。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来的问题、情节轻微且已自行纠正的,不予追究;对查摆不深、隐瞒问题或查而未纠、问题依然突出的,从严处理。

(三)开展党员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采取集中谈、分类谈、个别谈、请来谈、上门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上级“一把手”与下级单位“一把手”必谈,“班长”与班子成员必谈,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必谈,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职工必谈,支部书记与普通党员必谈。既谈思想认识又谈工作现状,既谈职责任务又谈问题差距,既正面激励又咬耳扯袖,谈出共识、谈出活力、谈出干劲。

(四)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6—7月,结合半年工作情况,针对学习、剖析、谈心谈话反映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根源,见人见事见思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决不允许搞特殊。民主生活会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全方位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大围歼。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坚持领导干部主动接访、带案下访、座谈走访,“开门”找问题。紧盯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要节点,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机动巡察等方式,深入一线排查问题。系统内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等部门要围绕“六个专项整治”内容,对2016年以来的所有信访举报进行一次系统梳理,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主动说清一批、组织处理一批、重点查处一批、通报曝光一批“四个一批”工作机制,分类处置,逐一销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先查快查;对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招投标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重处、提级直办、挂牌督办;对“村霸”、宗族恶势力、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和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决打击;对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以后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六)大力推动“阳光问政、评述问效、倒查问责”作风纪律“三问”。充分发挥市局政风行风及机关效能监督员作用,组织监督员开展暗访,并参与年度目标考评,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举办的“阳光问政(廉)”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并公开结果。面向监督员、管理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开展作风纪律、工作成效公开述责述廉,对满意度测评低的进行提醒约谈或停职整改。对因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导致窝案串案和政治生态恶化的,实行“一案双查”、倒查问责;对目标绩效考核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进行停职培训或岗位调整。结合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建设,探索建立监督员与法律顾问共同解决村居矛盾纠纷的协调机制,促进法律顾问更好的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七)精准分析研判领导班子政治生态和履职情况。组织部门重点围绕领导班子结构、人岗相适度、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运行情况等“正面清单”进行分析研判;纪检监察部门重点围绕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察督查、问题查处等“负面清单”进行分析研判,对班子及成员进行“精准画像”,每半年向同级党委作1次专题汇报,作为班子调整、干部选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八)对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应参加的会议不参加、对会议精神不传达不贯彻、对部署的工作不推动不落实、对上级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不办理不报告等情况,实行“月清理、季督查、半年通报问责”,上述情形累计三次以上的,追究单位、科室(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九)突出“三大主战场”标兵引领。围绕脱贫攻坚、项目投资、产业发展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推出一批年度标兵,激励全系统党员干部比干劲、比担当、比作风、比业绩,形成争先创优、竞相跨越的良好态势。通过市局网站、“两微一端”、电视推广,全面宣传系统内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容错纠错办法,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全面清退违规借用工作人员,让干部归心归位、踏实干事。

(十)分层分类建立作风纪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和领导班子运行机制,进一步细化干部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扎实开展内控制度建设,全面梳理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事务管理流程,找准风险点位,对应设置监督环节和防控举措。认真开展一级廉政风险岗位自查。积极探索建立体现司法行政特点的精准监督、风险防范的科学化治理体系。

四、组织领导

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实现我市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及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的现实需要,是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作风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内在要求。全系统上下务必高度重视,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作风办)设在驻局纪检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肩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责,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作风纪律深化年”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整治重点、工作举措,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参与,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要在主流媒体开辟“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专栏,深入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标杆,形成示范效应。对负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加大媒体和舆论监督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热线电线、“两微一端”和纪检监察举报电话等,引导全社会参与、支持、监督活动开展情况和干部作风纪律表现,树新风、扬正气、传导正能量。

(三)严格督促落实。建立定期报告通报制度,各牵头单位每月20日前向市局作风办上报当月推进情况,市局作风办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将“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通报曝光、追责问责。

(四)注重统筹结合。全系统要将“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切忌“两张皮”,严禁搞形式、走过场,以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的成果检验作风纪律建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