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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司法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23 10:07      来源: 组织培训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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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

现将《“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督促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在“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中开展“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大讨论大反思活动的方案》《在“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中开展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元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8年320




“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督查推动市委和市局“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铁的作风纪律锻造铁的干部队伍,坚定推动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见效,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市委《“作风纪律深化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广纪律作风办发〔201812号)的要求和我局《“作风纪律深化年”实施方案》(广司委〔201817号)的安排,现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作风纪律建设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明确的“六个专项整治”重点、“十大工作推进举措”,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真督实查,通过大数据督查、现场明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迅速掀起整治作风纪律突出问题高潮,督查推动全局上下政治大对标、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为实现“五个更加”的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作风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组织领导

“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督促检查工作在局“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局作风办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坚持实行分层分类、条块结合、强化统筹、整体推进的原则,既开展面上的综合督查,又按整治重点开展分项督查。综合督查由驻局纪检组会同政治部、办公室、新闻办等部门负责,按节点向局“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局作风办报告情况,局作风办督查组及时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促整改销号。分项督查由“六个专项整治”重点和“十大工作推进举措”的牵头科室(部门)具体负责,既要抓好工作细化落实,又要结合实际统筹开展督查,并及时向局作风办督查组反馈。

三、综合督查

活动综合督查要坚持控节点、抓重点、破难点、找亮点,采取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暗查暗访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查各牵头科室(部门)工作推进情况。

(一)开展大数据督查。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作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和信访举报电话等途径,适时捕捉工作开展信息,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二)开展书面督查。建立定期报告通报制度,各牵头科室(单位)每月25日向局作风办书面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局作风办每月对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并针对发现的个性问题,向有关责任科室(部门)“点对点”印发《督查通知》,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限要求,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三)开展现场明查。紧紧围绕“六个专项整治”重点和“十大工作推进举措”工作要求,适时由局作风办对各科室(单位)开展专项督查。计划全年不超过2次。

(四)开展暗访暗查。局作风办组织局政风行风及机关效能监督员,随机采取走访座谈、查阅资料、模拟办事、录音录像、电话查询等方式对机关各科室及窗口单位开展暗访暗查,并及时填写《暗访暗查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原则上每月1次。

四、分项督查

各牵头科室(部门)按照局党委印发的《“作风纪律深化年”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以及责任分工,着重围绕“十大工作推进举措”,按计划、分节点、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分项督查,掌握工作动态,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见效。分项督查情况报局作风办。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

牵头科室(部门):政治部

时间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全年适时安排

督查重点:3月底主要围绕“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大讨论大反思活动开展情况、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情况开展督查。适时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以及相关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二)对照剖析开展作风纪律问题自查自纠

牵头科室(部门):驻局纪检组、政治部、机关党委

时间安排:20185月底

督查重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坚决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从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员干部对党是否忠诚老实、是否对查摆不深、隐瞒问题或查而未纠、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进行处理等内容。

(三)开展党员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

牵头科室(部门):政治部

时间安排:20185月底

督查重点:对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围绕谈心谈话对象是否全覆盖、谈话内容是否深刻、是否走过场等相关方面进行督查。

(四)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

牵头科室(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驻局纪检组

时间安排:20188月底

督查重点:对领导班子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民主生活会公开有关情况进行督查。

(五)全方位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大围歼

牵头科室(部门):驻局纪检组、政治部、办公室

时间安排:根据工作需要,全年适时安排

督查重点:6月底重点围绕领导干部是否主动接访、带案下访、座谈走访、“开门”找问题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信访部门是否对2016年以来的所有信访举报进行系统梳理并建立台账进行督查;适时对是否深入一线排查问题、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完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是否按照“四个一批”工作机制逐一销号情况等相关方面内容开展督查。

(六)全面启动“阳光问政、评述问效、倒查问责”作风纪律“三问”

牵头科室(部门):驻局纪检组

时间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统筹结合安排

督查重点:适时对市局政风行风及机关效能监督员是否充分发挥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限时办结并向社会公开结果开展督查;12月底对公开述责述廉情况,对满意度测评低的进行约谈或停职整改情况,对因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导致窝案串案和政治生态恶化的实行倒查问责情况以及对目标绩效考核连续两年排名末尾的单位负责人进行停职培训或岗位调整情况;探索建立监督员与法律顾问共同解决村居矛盾纠纷的协调机制等内容开展督查。

(七)精准分析研判领导班子政治生态和履职情况

牵头科室(部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

时间安排: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采取集中式或分散式进行

督查重点:适时对领导班子结构、人岗相适度、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运行情况等“正面清单”和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巡察督查、问题查处等“负面清单”分析研判情况以及向同级党委作专题汇报情况开展督查。

(八)对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主要领导批示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牵头科室(部门):办公室

时间安排: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多种形式阶段督查,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1次专项督查

督查重点:每季度重点围绕按时参加会议情况、 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情况、部署的工作推动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开展督查。

(九)突出“三大主战场”标兵引领

牵头科室(部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新闻办

时间安排:全年适时开展

督查重点:围绕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推出年度标兵事项开展督查。适时对是否全面落实容错纠错办法、是否坚持定期宣传先进典型情况开展督查。

(十)分层分类建立作风纪律长效机制

牵头科室(部门):驻局纪检组、政治部、办公室

时间安排:第四季度

督查重点: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和领导班子运行机制、细化干部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对应风险点设置监控环节和防控举措、常态化开展一级廉政风险岗位自查、建立风险防范的科学化治理体系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科室(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既要细化方案举措,又要从严从实开展督促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问题导向。要牢固树立“问题意识”,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督查关键,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清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点上问题与面上问题等不同情况,深入“解剖麻雀”,深挖问题根源,推动问题解决。各相关科室(部门)对督查反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查找分析原因,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确保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三)坚持真督实查。要坚持精督精查的原则,突出工作针对性,以司法行政业务科室和窗口单位为重点,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开展督查。要深入一线查实情,实事求是反馈督查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不粉饰成效、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

(四)强化结果运用。开展督查后要及时向局作风办督查组反馈报告有关情况,该督查整改的要及时建立问题清单,逐一盯对整改销号;对履职不到位、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点名道姓通报,对发现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和事,直接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科室(部门)和个人的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关于在“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中开展“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大讨论大反思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抓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激情担当,进一步凝聚推动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强大合力,按照市委“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安排部署,现就广泛开展“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大讨论大反思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开展“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大讨论大反思活动,是推进“作风纪律深化年”和筹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载体,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大讨论大反思活动,深入解决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思想认识、工作动力、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司法行政广大党员干部以绝对忠诚、初心不改的定力聚核护旗,以守土尽责、造福一方的担当克难攻坚,以昂扬奋进、百舸争流的激情再战再捷,用党员干部的“辛劳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以新面貌新作风开启新时代新征程,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及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见效。

(一)“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用“四个意识”统一党员干部思想、规范党员干部言行,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党员干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拥戴、维护、捍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政治坚定、对党忠诚。

(二)党性观念进一步坚定。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在党言党、立党为公的党性观念,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与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有机统一起来,时刻拧紧“思想”上的“螺丝”,上紧行动上的“发条”,打牢成为好党员、好干部的思想根基。

(三)激情担当进一步迸发。全面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时刻保持只争朝夕的拼搏意识、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坚定勇于担当的信念,保持定力、敢于担当、满怀激情,争当干事创业先锋。

(四)自我改造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把自我改造作为终身必修课,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深学细照找差距,躬身笃行抓整改,常态长效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更好地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活动时间

3月上旬开始,3月底结束,为期1个月。

三、推进措施

(一)重温一次入党誓词。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等方式,开展一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为党员干部组织一次“走心之旅”,让党员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无愧于党员称号、无悔于入党誓词的合格党员。

(二)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的“参悟透、领会好,多调研、摸实情,盯住抓、抓到底”的要求,以“三会一课”加自学为主要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十九大报告,学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学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学作风纪律相关规定,真正做到好学深思、联系实际、学深悟透,为开展大讨论大反思奠定坚实基础。

(三)召开一次以上专题讨论反思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围绕入党认识、入党动机、入党经历、党性观念、践行誓言等方面,以召开党员大会等方式,组织开展“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大讨论大反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讨论,带头检视反思,带头查找问题差距。普通党员要积极参与,做到人人都是主角、人人都要发言。通过讨论反思来教育引导新时期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四)组织一次党性锻炼。各支部要结合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组织本支部党员干部通过深入帮扶村开展帮扶、进“双报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走进红色教育基地体验学习、观看主题教育影片、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发扬优良作风,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

(五)开展一次公开承诺。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结合检视反思的问题,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并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不断改进完善、应诺践诺、表率示范。

四、工作保障

(一)分层分类研制活动计划。由机关党委制定学习活动计划,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上报具体活动方案到机关党委,待批准后精心组织实施。

(二)局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基层支部。由局党委委员,现场指导各党支部的讨论反思活动。同时,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每个党支部要邀请部分基层干部、群众或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列席。

(三)各党支部书记加强引导。在开展讨论反思过程中,各党支部书记要适时引导,进行思想互动交流,真正使讨论反思活跃起来。做到“三个必引”,即出现模糊认识或错误观点必引、思想互动氛围不浓必引、跑偏走神散光必引。讨论结束时,党支部书记要进行小结。

(四)开展讨论反思质量评估。讨论反思结束时,由各支部组织现场发放和回收讨论反思质量评估表,评估结果汇总上报机关党委。对评估和测评结果较差的,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参加测评人员为全体参会人员,测评对象为党支部及全体党员。

(五)形成大讨论成果。各党支部要及时形成书面讨论成果,及时呈报机关党委,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机关党委将召开讨论成果交流研讨会,汇编优秀讨论文章,发各支部组织学习借鉴。

(六)制定反思检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每一个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自身思想和行动是否符合党章要求,是否保持了入党初期的纯粹初心,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政治品质是否过硬,履职尽责是否到位,工作是否让组织满意,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党支部存档备案,扎实开展整改,切实增强讨论反思活动实效。

(七)市局机关党委将把以上工作纳入今年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同时,将组织力量定期开展督查,对行动迟缓、开展不力、效果不好的党组织及时通报,督促其及时整改。


在“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中开展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聚力推动落实“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根据全市“作风纪律深化年”实施方案总体安排部署,决定20183月至4月在全局开展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谈心谈话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作风纪律建设部署要求,突出“以从严坚守底线、用实干决胜小康”主题,通过开展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引导全局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全市上下政治大对标、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着力营造保持定力、敢于担当、满怀激情、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谈心谈话对象及实施主体

(一)市局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正副调研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县级以上非领导干部)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进行谈心谈话。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根据情况可与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也可主动向局党委书记、局长汇报思想。

(二)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进行谈心谈话。

(三)局机关、直属单位普通干部职工,由所在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

(四)局政治部、纪检组负责对局管干部存有思想、作风、纪律和落实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

三、谈心谈话内容

(一)宣讲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化作风纪律建设部署要求。

(二)结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日常研判及年度考核情况,对班子成员和干部提要求,肯定工作成绩、指出努力方向、谈实职责任务。

(三)有针对性地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意愿诉求和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释疑解惑,排忧解难,激发工作活力。

(四)对个别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对干部群众口碑不好、有信访反映的干部,要及时“咬耳扯袖”,提醒警示,明示利害,防微杜渐。

四、谈心谈话方式

综合运用集中谈、分类谈、个别谈、请来谈、上门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应谈尽谈、全覆盖、全落实。对重点对象,主要采取个别谈的方式,谈深谈透,谈出共识、谈出活力、谈出干劲。

五、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从20183月开始,至4月底前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谈心谈话坚持正面引导为主,重在传达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聚力推动落实“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共识,凝聚激发斗志。

(二)要把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作为落实主体责任、从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谈出实效、谈出信心、谈出凝心聚力的生动局面。

(三)严肃纪律要求,涉及谈心谈话对象的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干部隐私等内容,不得擅自翻印、泄露。对造成失泄密的,严肃问责。

(四)认真做好谈心谈话组织实施工作。要及时梳理提供谈话对象的相关情况,有针对性拟定谈话提纲,做到有的放矢。谈话中,谈话人要根据谈话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营造宽松融洽的氛围,确保把真实情况、思想动态了解到位,把工作要求、问题不足提醒到位,把建议意见、个人诉求收集到位,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到位。谈心谈话工作结束后,政治部人事警务科、驻局纪检组要及时汇总全休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及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等情况,认真汇总分析,形成工作报告,于425日前报送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