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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司法局“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5 09:50      来源: 驻局纪检组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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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

    现将《广元市司法局“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司法局          

2018年4月24日        


广元市司法局“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局“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实现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一)办公室全体成员会议。由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召开,办公室全体人员或部分人员参加,并视情况召集相关科室(部门)人员参加。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上级重要讲话和文件精神,审定以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要文件、制度,总结上阶段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第1周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组长、“六个专项整治”和“十项推进举措”牵头科室(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参会人员可扩大到所有责任科室(部门)。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听取“六个专项整治”和“十项推进举措”牵头科室(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领导小组各成员、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和各牵头科室(部门)负责人参加,并视情况扩大参会人员范围。会议主要听取办公室及各牵头科室(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工作台账制度

    (一)工作台账主要包括我局“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关会议决定事项,“六个专项整治”和“十项推进举措”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决定事项台账依据相关会议纪要制订,主要包括工作任务、牵头科室(部门)、完成时限等。“六个专项整治”和“十项推进举措”情况台账依据《“作风纪律深化年”实施方案》制订,主要包括:工作任务、牵头领导、牵头科室(部门)、责任科室(部门)、工作进度、阶段成果和问题整改等。

    (三)“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按照领导指示纳入工作台账管理。

    (四)定期通报台账管理事项推进情况。

     三、督促检查制度

    (一)督促检查事项

    主要包括局“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相关会议决定事项、“六个专项整治”和“十项推进举措”落实情况以及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需要督促检查落实的其他事项等。

    (二)督促检查方式

    1.日常督促检查。对纳入台账管理的事项实行半月提醒、月末通报、年终总结,完成后予以销号。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向牵头科室(部门)下达书面督办通知。

    2.专项督促检查。对局“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需要督促检查落实事项,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立项督促检查。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办公室主任安排对有关问题立项督促检查。专项督促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报局“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四、信息宣传制度

    (一)要密切与市委“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工作联系。加强对各相关科室(部门)信息工作的统筹指导,掌握我局开展活动的动态,及时报送市委“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市委“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积极宣传我局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推动形成深化作风纪律建设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三)积极主动配合宣传采访。各科室(部门)都必须按宣传组(局新闻办)的安排,积极配合媒体采访,不得推诿拖延。

    五、文件管理制度

    (一)实施文件归口管理。综合组负责统一收发、分类处理我局“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各类文件资料。各责任科室(部门)应按任务完成时限规定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报综合组统一存档。

    (二)严格文件审核把关。凡涉及“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的文件、信息、资料,必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印发、上报。

     六、工作纪律及保密制度

     (一)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守工作秘密。

     (二)妥善保管各类涉密文件,涉密材料传送必须通过 机要通道。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在明察暗访、督促检查、 追责问责等工作中跑风漏气,泄露有关安排、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