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承建单位中国石油某工程建设队在城北镇闻风村天然气管道挖掘作业施工中,不慎将坐落于工地旁的一坟墓损坏。该坟墓后人多次与施工单位交涉,因双方无法在赔偿金额上达成共识而协商未果。墓主人后人李某等情绪激动,到工地阻碍施工,情况紧急。在村委会的提议下,双方于2018年5月向城北镇人民调委会提出了调解申请。城北镇人民调委会应双方当事人请求,对上述争议事宜主持了调解。
调解中,李某等表示,根据闻风村本地的习俗,坟墓修缮或是迁移还必须进行相应的祭祀仪式,这些都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而承建单位提出的赔偿方案不足以支付这些费用。调解员认为,坟墓修缮中涉及的祭祀等费用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应当予以支持。经过调解员与施工方代表的耐心沟通解释,施工方认可了当事人李某的这一请求。同时,施工单位也指出,虽然该坟墓不在征地范围,但由于墓地距离施工场地过近,给施工方带来了施工上的不便,同时也使墓地面临安全隐患,因此,施工方希望能够和李某等人协商搬迁该坟墓。施工方希望凭借这一调解平台,双方能够就坟墓搬迁事宜达成一致。
考虑施工情况将直接影响闻风村村民的生活保障,搬迁该坟墓确实是一个双赢的建议。调解员又单方与李某一方进行悉心沟通,最终,李某一家人同意搬迁坟墓,双方就坟墓搬迁补偿也达成了一致。
随着城镇建设如火如荼的推进,因建设施工引发的各类矛盾也会日益凸显。人民调解为此类纠纷的及时解决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首先,人民调解工作扎根于基层,为此类纠纷解决提供了便捷的平台与媒介;其次,为社会经济弱势群体提供了一个惠民、高效的维权渠道。因此,人民调解根植于基层,立足于微观,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因此,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体系将使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便民惠民。(剑阁县城北司法所 刘美君)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