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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被列为全市政法工作“十件实事”
发布时间: 2018-03-30 16:45      来源: 法制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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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安富在全市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对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冯安富指出,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事关依法治市战略实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是市委政法系统向全市人民承诺2018年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

冯安富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全市发展大局,找准结合点,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精准的法律服务。一是要充分整合资源。把司法行政业务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充分整合起来,深度融合,集中一处,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二是要实现全面覆盖。加快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的优势,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的问题。三是要健全服务机制。建立完善受理申请、解答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规范,研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基本项目清单,建立跟踪评价机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四是增强群众满意度。要紧密结合实际,着力构建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乡村建设等方面下功夫,真正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友建)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