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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第十验收组检查广元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3-28 19:06      来源: 基层工作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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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至28日,省司法厅第十验收组由眉山市司法局副局长牟锐率莅临广元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评估验收工作,副局长廖兴泉全程陪同。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评选“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通知要求,广元在全面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基础上,及时启动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抓点示范、推广经验,加快推进硬件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对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评选细则,按照司法所自评、县区司法局初核、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初审、局党委会审查程序,本着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坚持标准、宁少勿滥原则,在134个已建成的规范化司法所中向省厅推荐报送了40个司法所。

省厅验收组按随机抽选方式,3天时间深入广元5个县区10个司法所现场全面核查组织建设、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其余30个司法所督查组查验调阅了相关资料,对照平台逐项进行了审查。

    汇报会上,牟锐对广元所申报的40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给予高度评价。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广元完全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条件和要求在审查把关并向省厅申报,在组织建设、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方面达到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要求,整体是合格的。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中亮点很多,注重法治文化氛围打造,在队伍建设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了司法辅助人员,解决了司法所人员中足的问题。业务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社会认可度很高。关于片区中心所与辖区其他所的业务开展、司法所业务用房功能分区和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省厅验收组也指出了不足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来源:基层工作科)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