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剑阁县普安镇中医院发生一起医患纠纷。患方家属认为,患者死亡与剑阁县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诊断和处理不及时有关,要求剑阁县中医院承担相应责任,直到晚间8时还未解决此事,剑阁县普安镇医患纠纷调委会知道此事件后,立即组织调解员到剑阁县中医院参加现场调解。
调解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向当事双方表明他们是普安镇医患纠纷调委会的工作人员,是第三方、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免费为纠纷双方进行调解的。在了解了事情发生的具体经过以及双方在解决此事方面的想法以及各自的要求后,调解员们耐心细致的将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条款告诉当事双方,并现场将现行的赔偿办法及赔偿金额做了计算讲解。最后在关于此次事件中双方需承担的责任问题上,医调委的工作人员在详细查阅病患的病例,以及与医院、病患家属的多次长时间沟通了解后认为,因为病患入院前已是多年疾病缠身的状况,此事件中,医院方面应该是承担次要责任。在医调委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病患家属也认同了这个观点,最后双方达成和解。
一直以来,医患纠纷是引发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医患双方往往出现纠纷以后,都是自行协商解决,患者往往会觉得不公平,认为医院会胳膊肘往里拐,一旦协商不成,需要医疗鉴定,或者需要到法院进行诉讼。这些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医疗纠纷处理起来非常棘手,甚至会引发极端的事件。而医调委已成为处理医疗纠纷的主渠道,把医患纠纷的处置现场从医院转移到医患纠纷调委会这一第三方,在医患之间搭建桥梁,既维护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又避免医患双方产生过激行为,为社会稳定起到“缓冲器”和“减压阀”作用。今后普安镇医患纠纷调委会将积极开展好调解工作,减少医患纠纷的出现。(普安司法所:孙茂菻 乔娅 赵莉)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