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子司法所经多方努力协调,成功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解决了800元临时民政救助,有效缓解了其经济困难,较好地实现了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惩罚效果和社区教育帮扶效果的有机统一。
现年52岁的张某,因诈骗罪被判决有期徒刑十一年,服刑期间因患有肾衰竭于2016年3月15日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中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正期间,张某一直在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每周3次的透析,2016年10月其病情突然恶化,随即转院到成都华西医院,经过抢救生命暂无大碍,但必须保持每两天一次的透析。2017年7月14日,朝天区司法局副局长朱银华与中子司法所所长王仲林一同到成都张某租住的出租屋里走访了解情况,张某一脸愁容地告诉司法所工作人员其家里已经欠了很多债务,每两天透析一次的高额费用让自己的家庭不堪重负,全家仅靠儿子一人务工维生。鉴于此,回到中子后,中子司法所积极与村委会、民政等部门及政府领导联系,最终在今年一月成功为张某解决了800元的临时民政救助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其经济压力,同时加强对其进行思想安抚,鼓励其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现今,司法所正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将张某纳入“精准扶贫”的贫困户范畴,争取能够得到更多、持久的救助,让其家庭真切地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党委、政府的关爱。
编辑:余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