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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项督导
发布时间: 2018-01-25 11:23      来源: 基层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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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6-19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17年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督查的要求,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成立3个联合督导组分别对苍溪县、旺苍县、昭化区进行了专项督导。

 

 

 

为真实反映各县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推进情况,督导组听取了各县区工作情况汇报,同时采取对省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数50%比例进行随机抽查的方式,现场全面核实建成规范化司法所业务用房、外观标识、功能区分及制度建设、业务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人员配备、奖补资金使用、业务开展等方面的情况,并征求了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对加强司法所管理的意见。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分别与县区委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集中交换了意见。

 

 

 

督导组认为,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后,县区委政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司法行政部门主动作为,相关部门大力配合,司法所阵地建设、工作环境、人员精神面貌得到极大改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督导组指出,在督导中也还发现部分司法所实际使用面积与产权面积不符、外观标识规范化程度不高、辅助人员及业务装备配备不到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存在借调挪用、奖补资金与实际建设存在缺口等问题,希望各县区专题研究,对发现的问题,要坚持一所一策,尽快得到有效解决。

 

 

 

 

 督导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司法所处于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的前端,是依法治理的第一线基础工程,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以省定规范化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要加大督办力度,统筹各方力量,弥补工作短板;要加强司法所业务能力建设,要实现“建、管、用”结合;要按照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划,四年全面建成的要求,统筹谋划,确保2018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编辑:余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