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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入企、无扰检查 广元出台“十条措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7-15 字体: [ ]

近日,广元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元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涉企行政检查的方式、频次、程序等内容,遏制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滥过乱等问题,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在“阳光”下运行,为企业发展留下“成长”空间,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若干措施》共10条,全链条、全流程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规定行政检查主体要清理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梳理行政检查事项、细化分级分类行政检查事项目录,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告。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行政检查主体要年度日常检查计划,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调研、座谈、观摩、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若干措施》提出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双随机检查”等具体措施,对同一企业实施多项检查的,原则上应合并一次进行;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的不同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企业在相近时段内实施检查的,原则上集成整合“综合查一次”;对简单事项实行“一表通查”。

《若干措施》推行扫码入企、无扰检查。行政检查主体开展行政检查须使用“天府入企码”,执法人员应主动“亮码”并接受监督。优先采取非现场“无扰检查”,能通过远程、移动、线上等方式监管的,不入企现场检查。压减行政检查频数,推行每周一、五为“企业宁静日”,试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原则上不超过2次。

坚持“执法+服务”相统一。《若干措施》明确,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不罚或者免罚;加强对企业的查后服务工作,跟踪问题整改,指导服务企业合法经营。

下一步,广元将运用数字赋能全面推广运用“天府入企码”强化监管做好服务,统筹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内容等推进综合检查,畅通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共享合作、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等渠道加强监督,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