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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公开征集基层行政执法乱象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发布时间: 2026-03-13 字体: [ ]

为进一步贯彻和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基层行政执法乱象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方面。违规跨越地域界限执法、超越执法权限执法、超管辖权限执法等。

(二)趋利性执法方面。未严格执行罚缴分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等;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等。

(三)乱收费方面。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继续收取已取消的费用、肢解收费项目、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违法违规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承担并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向企业违法违规收费等。

(四)乱罚款方面。错误适用罚款依据、随意顶格处罚或高额罚款、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小过重罚、滥用行政裁量权、畸轻畸重、显失公平、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等。

(五)乱检查方面。行政检查事项过多、频次过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实施检查、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等;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乱检查等行为。

(六)乱查封方面。未经合法程序查封、过度查封、滥用查封权、查封超过法定期限、对不必要的财产进行查封等。

(七)其他问题。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违规在行政许可环节增设条件,违规设定或撤销特许经营权、资质许可等,妨碍经营主体平等准入、退出、迁移等,对外地经营主体搞内外有别的选择性监管、执法等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形。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12月31日。

三、反映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以上行政执法问题的举报,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可反映至广元市司法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515室)

邮编:628000

举报邮箱:gyxzzfjd@126.com

举报电话:0839-3262534、0839-3225466

四、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提供的线索应具备真实性、客观性和可查性,需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执法单位、具体执法行为表现等关键信息,并尽可能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后续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内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问题线索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广元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