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招募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公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7-07 字体: [ ]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服务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决定公开招募一批法律援助人员,承担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及工作站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于法律援助公益事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市主城区(市本级、利州区)登记注册的专职律师,执业年限1年以上

(三)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3年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有效投诉记录

(四)具有较强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五)近年来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高、群众口碑好。

二、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咨询;

2.提供法律帮助;

3.代拟法律文书;

4.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咨询引导服务;

5.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

6.参加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工作要求

1.遵守法律咨询窗口服务规范,做到来电必接,来访必答,当日咨询事项录入法律援助办案系统。

2.工作期间着工作装,讲普通话,举止文明,用语规范,态度热情,树立公共法律服务良好形象。

3.严格落实法律咨询工作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4.不得提供有偿服务,不得利用便利为自己或他人招揽案件。

5.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工作规定、不能胜任岗位的法律援助人员取消入选资格。

三、服务时间及地点

(一)市法律援助中心B01、B02号窗口,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星期五下午为13:30-15:30);

(二)驻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周星期二8:30-12:00,14:30-18:00。

四、补贴标准

《广元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广司发202337号)第七条“经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安排或认可,法律援助事项承办人员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政务中心、法律援助机构及其设立的省内或省外工作站(点)等值班,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按照每人每半天不超过150元的补贴标准执行”之规定,支付法律咨询补贴。

五、报名须知

请符合条件且本人有意愿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法律援助人员,于7月20日前提交《广元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报名表》、律师执业证扫描件,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汇总后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并注明为值班律师报名材料,联系邮箱:gy12348@163.com,联系电话:0839-3224148

附件:广元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报名表

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