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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广府复决〔2022〕15号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3-31 字体: [ ]

申请人:广元市某某建设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城管罚决字〔2022〕第**号)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