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政治清明、用权清廉、干部清正、生态清新”为目标,坚持上中下同推、学教管互动、废改立并举、职责权共担,全力打造以“纪法共治·清廉同行”为核心内涵的清廉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市局机关实现零违纪、零违法、零立案。
上中下同推,责任传导从“单向”变“回路”
坚定扛牢政治责任,构建“党组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块包干,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和支部书记一线落实、党员积极响应”责任网络,将责任传递到“神经末梢”,走好“第一方阵”。一是党组主导。局党组将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机关”建设纳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重要内容和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召开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推动“清廉机关”建设与业务工作互融共推。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清廉机关”建设等重要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精准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召开“四责同述”会议,全面落实“四责”同亮、同推、同述、同追。局党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28次。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今年以来共讲廉政党课6次,开展干部“四必谈”谈心谈话80余人次。二是部门主抓。督促各科室(单位)落实落细“一岗双责”,找准找实部门(岗位)廉政风险点位,针对性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举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述责述廉,倒逼责任落实落地。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管,确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党员主应。局机关全体党员认真落实局党组安排,积极加强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和基层实践,锤炼政治品质、练就过硬本领、建功发展一线。今年以来,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46件,执行落实局党组决议事项82个。结合学习教育查摆整改“担当精神不足、工作安于现状”等7个方面200余个问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向局机关“党员示范岗”对标学习,以身边榜样标杆激励推动干部职工积极遵规守纪、干事创业。
学教管互动,育人模式从“灌输”变“融合”
创新方法,寓教于乐,抓紧抓实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确保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一是“红蓝”结合学。组织学习“五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红色影片,聆听英模先进事迹,举行红歌比赛等,教育党员干部赓续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开展“蓝色星期五”法律宣传服务活动,今年以来,组织党员干部20余人下沉5个基层司法所,深入了解基层业务盲点、难点、风险点,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共走访社区矫正对象7人,开展普法宣传3场次、法律“七进”活动2次,惠及企业职工、社区群众、学生等。二是大小结合教。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四川政法大讲堂”“蜀道大讲堂”“红色大讲堂”等专题培训,列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聆听高质量理论辅导、法治讲座和警示教育等,提高学习质量。各支部按照“一月一主题”活动安排,举行“小讲堂”“微党课”等,每月组织1-2名党员干部讲理论、讲业务、分享学习工作得失,做到共同进步。三是宽严结合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拉脸管干部,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共批评 30人次,谈话提醒5人次,约谈2人次。坚持用法治账图推进工作,实现看“账”办公、按“图”作业、依法行政。每月开展作风督查通报1次,让不担当、不作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晋级晋职、表彰表扬、绩效考核向担当实干者倾斜,大力倡导实干氛围。
废改立并举,管理制度从“碎片”变“系统”
巩固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废止不合时宜的制度5项,修订、新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等制度14项,以系统的制度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办文规范化。明确规定签收登记、初审承办、催办答复、整理归档等收文办理各环节工作要求,公文传送做到规范有序、高效运转。细化规定拟稿、审核、签发、印发等发文办理各程序工作职责,同步建立优秀公文传阅机制、典型错情通报机制。今年以来,发文数量同比下降36.8%,无“带病”公文发出。二是办会简约化。严控会议数量,实行计划管理,除法定性、制度性会议外,本系统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加大业务性、日常性会议合并、精简力度。严控会议规格,严格限制参会人员范围、层次和会场布置等,提倡优先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严控会议时长,对标开短会、讲短话要求,一般会期不超过半天。今年以来,全系统现场召开综合性会议仅1次,其余均为电视电话会议。三是办事便捷化。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完善事项办理从“入口”到“出口”的闭环运行体系,基本杜绝推诿扯皮、久拖未结的现象。结合派驻监督、巡察、“过紧日子”专项检查反馈问题以及内控风险自查问题,健全完善车辆、食堂、印章、网络安全、财务管理和人员考核等制度体系,有力保障机关高效运行。市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推进“清廉窗口”建设,出台延时服务、温馨服务、上门服务、廉洁服务等多项措施,今年以来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代拟法律文书200余份,群众满意率达99%。
职责权共担,监督方式从“单一”变“联动”
落实落细市局党组主体责任,积极系统抓、抓系统,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职责,筑牢全面依法行政“防火墙”,助力“清廉广元·生态社会”建设。一是敢于常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重点(关键)岗位干部廉政档案。今年以来,共开展日常监督14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6次,通报典型案例100余起,开展廉政谈话200余人次,对关键岗位人员等进行任前廉政谈话10人次。二是习惯被监督。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督查1次,整改反馈问题 1项。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及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及时整改驻点监督反馈问题5个。自觉接受巡察、财政、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满意度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今年以来,接受公务员津补贴发放核查、公务用车管理督查各1次,指出并整改问题4个。三是主动去监督。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和合法性审查前置监督的职责,切实规范行政机关权力运行。今年以来,市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3件,纠错13件,制发复议意见书1件;出台《广元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广元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负面清单》,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排查整改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11个领域的34条问题线索,发布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例38个,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抽查35个市级部门128件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案卷,反馈问题118个,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24份;对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涉法事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34件,提出意见建议307条,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弥补依法行政短板,助力“清廉广元·生态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