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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司法局:依法履职 全力助推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 2025-07-31 15:05      来源: 利州区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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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治宣传提升环保意识。一是抓好部署。将环境保护作为普法宣传重点领域,纳入利州区“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活动内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好普法责任。二是抓好落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纳入学法内容,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抓好活动。依托“八”三国际妇女节、民法典宣传月、“6·5”环境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生态文明保护、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法治保障守护绿水青山。一是强化审核环保相关备案规范性文件。对《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关于在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进行了备案审查,确保环境保护法治保障。二是认真审核环保相关协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7项涉及生态环保领域项目协议进行认真审核,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以供在决策时参考,严防项目协议出现法律风险。三是积极参与环保类相关问题研究。参与利州区光伏项目实施方案讨论会、广元市剑阁蜀道保护条例后评估等会议5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建议,切实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

(三)法律服务着力生态绿色发展。一是开展法律援助及咨询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积极为群众提供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及政策咨询解答服务,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水土保持、环保等领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二是加大环保执法监督。每年组织专业人员,对相关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包容审慎监督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方面工作进行详细对标检查,确保相关环保执法规范有序。三是行政复议发声维权。对涉及生态环境类的案件采取调查或听证的审理模式,进行精细化审理,充分保障生态环境类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作用。

近年来,区法援中心共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案件3件,利信公证处共办理涉及环境资源保护、渔业增殖放流等公证业务16件,行政复议中心办理涉生态环境类行政复议案件1件,律师参与办理涉及生态环境案件3件,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件,为企业法治体检130余件次。(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