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工作部署,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6年在全市开展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评选出一批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和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涵盖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多个重点执法领域,既有严格落实过罚相当、包容审慎监管等要求的行政执法典范,也有聚焦执法程序不当、超期处罚等问题的警示案例,为执法办案实践提供了指导和参考。同步发布的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各地执法部门转变理念,寓执法于服务、回应群众民生诉求的实践探索,为优化执法服务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现分批发布典型案例,各地各部门对照案例,学习借鉴经验、汲取警示教训,推进整治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主动探索办好群众实事的务实举措,着力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典型案例目录】
(第三批)
一、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1.某食品经营部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案
2.某公司非法侵占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案
二、行政监督典型案例
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对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不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案
三、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1.苍溪县市场监管局探索快速补办证件举措帮助企业解难题
2.苍溪县某乡探索新举措精细化治理乡村集市经营秩序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一:
某食品经营部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案
【关键词】火锅食材;抽样检验;呋喃西林;行刑衔接;减轻处罚
【基本案情】2025年3月,全省监督抽检发现,某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火锅食材中牛黄喉中呋喃西林代谢物指标不合格,当事人不能如实提供该产品的来源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经某区市场监管部门查明,涉案食品由该食品经营部经浸泡、漂烫、碱发等工艺制成,已销售45kg、货值2520元,其违法所得为450元。该食品经营部用呋喃西林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某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向检察、公安部门移送了案件,检察机关出具《检查意见书》决定不起诉。某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综合案情实际,适用减轻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50元,罚款10000元。
【典型意义】该案由市场监管部门先行移交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通过反向行刑衔接,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形成“行政监管—刑事侦查—反向移送”的完整闭环,是食品安全领域行刑衔接机制落实的典型。本案聚焦火锅食材这类民生类高频消费食材,严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禁止性行为,整治食品生产经营乱象痛点。本案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违法采购问题食材用于生产的查处,既守护了群众餐桌安全,又倒逼市场主体履行查验义务和规范经营行为,对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二:
某公司非法侵占长江流域河湖岸线案
【关键词】非法堆放;侵占水域岸线;河湖岸线管控;长江保护
【基本案情】2025年2月,某县水利局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立案调查发现,某公司擅自将砂石物料堆放在某镇闻溪河左岸,非法侵占长江流域河湖水域。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属于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某县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七条、《四川省水利厅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指导目录》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是适用《长江保护法》查处岸线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为同类岸线侵占、乱堆乱放案件办理提供了办案借鉴。该案强化了长江流域河湖水域岸线“严禁非法占用、严禁擅自利用”的刚性约束,有效震慑违法堆放、违法侵占岸线等行为,筑牢河湖生态安全屏障。本案有助于河湖清四乱、岸线利用管控等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保障流域行洪安全、生态安全、水安全,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
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对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不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案
【关键词】检验报告;印章使用;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监督
【基本案情】2026年2月,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在办理投诉举报案件中发现,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外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仅加盖该机构“检验检测专用章”,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公章”,该检验报告存在印章使用不规范问题,不符合法定要求。
【监督处理】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依职权启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依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责令全面自查,明确印章使用标准,并报处理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核查,明确市场监管领域存在内部规章规定,检验报告可以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就该食品检验领域执法标准不一致问题向上级报告,统一执法标准,按照规定要求作出整改。
【典型意义】食品检验报告作为执法关键文书,其印章使用的规范性直接关系执法依据的合法性、有效性。本监督案聚焦食品抽检执法环节中检验报告书印章使用“执法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警示各执法相关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执法文书制作、出具的各项法定要求,注重执法全流程的细节规范,杜绝因文书瑕疵影响执法效力、公信力。该案也强化了相关单位的法定程序意识和文书规范意识,推动了食品监管及检验检测领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从细节处筑牢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基础,保障食品监管执法工作的严谨性和权威性。
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一:
苍溪县市场监管局探索快速补办证件举措帮助企业解难题
【关键词】急难愁盼;证件补办;容缺受理;快速办结
【基本案情】2025年12月,某县候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等核心经营证件,导致企业无法开展合同签订、银行转账、项目申报等正常经营活动,面临订单流失、资金周转受阻的风险。按照政务服务流程,补办材料多,办理周期长,不能满足企业紧急恢复经营的需求。
【处理情况】县市场监管局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启动“急事急办”响应机制,打破传统审批思维,探索建立查档核验与即时办结的快速补办证件工作模式,通过容缺受理、交叉核验数据等方式,让企业少跑腿,在2小时内高效办结,解决了企业经营燃眉之急。
【典型意义】本案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集成化服务事项,实现经营主体“一站式”办结各类业务,大幅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围绕群众和企业的难点堵点问题,创新档案查阅、承诺制服务等工作方式,便利企业办理各项业务,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民服务”的宗旨。
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二:
苍溪县某乡探索新举措精细化治理乡村集市经营秩序
【关键词】乡镇集市;便民服务;精细化治理
【基本案情】2025年,某乡党委、政府收集群众和商户诉求时发现,乡场镇集市逢场日商户摆摊占道、流动摊贩经营位置混乱等问题突出,既影响道路通行和集镇环境,又易引发商户间矛盾。若简单清理取缔,部分农户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无固定售卖点位,群众日常购物也多有不便,集市便民惠民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处理情况】该乡对此多次开展走访、代表协商,研究制定针对性治理方案。结合实际探索“划区定位、分类管理”举措,合理划定功能区域,配套完善集市基础设施,建立集市经营户文明经营公约,落实执法队员和网格员现场引导。乡场镇集市经营秩序明显改善,集市管理矛盾纠纷减少,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典型意义】乡村集市经营秩序管理和乡镇行政执法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既不能放任乱象影响群众生活,也不能简单执法管控忽视便民需求。本案立足乡村集市实际和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摒弃“一刀切”的治理模式,探索“划区定位、分类管理、柔性执法”的精细化治理路径,在守住场镇管理底线、保障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兼顾商户经营和群众购物的便民需求,既提升了乡村集市的管理水平,又让基层执法更有温度,真正实现了秩序优、民生便、民心顺,为基层精细化治理实践提供了可行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