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宣传引导,畅通复议渠道。坚持“复议为民”理念,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普及行政复议法律知识。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行政复议指南、典型案例;线下组织“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法律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咨询,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率。同时,全面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现场申请、邮寄申请、线上申请”三位一体的受理体系,降低群众和企业维权门槛。
(二)完善预防调解机制,源头化解争议。注重行政争议的源头治理和前端化解,与区法院联合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构建“复调对接、府院联动”的工作模式。对于适宜调解的行政争议,在复议受理前或诉讼立案前,引导当事人通过中心进行专业调解,减少行政争议进入复议诉讼程序的比例,节约行政资源司法资源,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促进社会平安稳定。同时,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尽调的原则,力争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三)创新涉企服务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围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涉企复议案件,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即对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但次要或非关键性材料有欠缺的案件,先行受理并进入审理程序,同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允许后续补齐。此外,办理过程中,注重听取企业意见,对涉及行政处罚等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的案件,优先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切实降低维权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四)落实应诉制度,提升法治公信力。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要求涉诉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依法出庭应诉,实现“告官见官”。通过负责人出庭,一方面能够当庭了解行政争议的焦点和群众的诉求,另一方面便于在法庭上直接参与协调化解,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同时,将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治区考核指标,确保应诉率保持高位。(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