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司法局欢迎您!
利州区司法局:用好行政复议建议书“三剂良方” 推动行政机关举证规范化
发布时间: 2026-06-26 16:04      来源: 利州区司法局       分享:
【字号:
打印

(一)发挥“诊断”作用,精准把脉举证短板。行政复议建议书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入梳理纠错案件,精准定位行政机关在执法取证和复议举证中的共性痛点,直击证据链条不完整、举证规则认识偏差、举证期限认识不到位等关键症结,将个案暴露的问题提炼为类案风险清单,并以书面形式定向反馈,为靶向整改提供清晰依据,促使相关单位正视自身证据意识薄弱环节。

(二)发挥“指引”作用,系统明晰举证标尺。建议书紧扣问题开出“整改药方”,提出一系列可操作的规范指引。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做到执法各环节全程留痕;督促加强举证规则学习,吃透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的规定,清醒认识逾期不提交证据将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同时指导规范复议答复工作,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完整提交全部证据和依据,为行政机关依法举证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南”。

(三)发挥“治理”作用,推动争议源头化解。建议书兼具监督与指导双重功能,在点明法律风险的同时给出具体落地举措,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并同步开展同类问题自查自纠。通过将证据审查关口前移至执法一线,倒逼行政机关从执法源头重视证据收集与固定,有效减少因证据瑕疵或证据不充分引发的行政争议,力争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治理效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