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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广元仲裁委第四次委员会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 2026-01-30 18:29      来源: 市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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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上午,四届广元仲裁委第四次委员会会议召开,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广元仲裁委主任陈全章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林桂、李城、李代根以及其他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了2026年3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广元仲裁委仲裁规则(修订)》《广元仲裁委仲裁员聘用和管理办法(修订)》《广元仲裁委仲裁员酬金支付办法(修订)》及仲裁案件鉴定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规则体系、人员管理、经费保障、案件办理等关键环节,与新仲裁法的衔接适配,为广元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基础。

会议指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更是广元仲裁事业乘势而上、改革发展的关键契机。此次修法既是充分发挥仲裁高效化解经济纠纷、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也是解决仲裁实践突出问题、提升仲裁公信力的客观需要。广元仲裁系统要牢牢把握这一机遇,以制度修订为抓手,把仲裁工作做细、做实、做出品牌,让仲裁成为广元化解商事纠纷、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法治力量。

会议强调,广元仲裁事业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四个意识”,自觉把仲裁工作融入广元高质量发展大局,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仲裁专业高效、专家断案、保密性强的制度优势。要恪守法治底线与程序正义,在案件受理、仲裁员指定、程序监督、裁决审核等全流程各环节,依法审慎履行职责、规范行使权力,让当事人在每一起仲裁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主动抢抓仲裁法修订机遇,对标国际通行规则与新仲裁法要求,优化从受理到裁决的全流程仲裁服务,推动仲裁服务提质增效,持续提升仲裁公信力和影响力,以更公正、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为广元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仲裁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