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度广元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调整《2025年度广元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广府办函〔2025〕31号,以下简称《目录》)已于2025年12月30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公众了解,作如下解读。
一、调整依据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广府发〔2025〕7号)(以下简称《通知》)第十条“因工作原因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目标实现,确需新增、取消或者变更决策事项的,决策机关所属部门或者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向决策机关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决策机关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后,报决策机关行政首长审签,并报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同意”,第十一条“决策机关应当根据本年度决策事项的实际情况对年度决策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于每年12月底前公开调整后的年度目录,并报上一级决策机关备案”。
二、调整事项及原因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对《目录》作如下调整。
(一)取消4项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空间规划编研中心因工作原因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如期完成《目录》所列决策事项,在2025年《目录》中取消三个单位所承办的决策事项,纳入2026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具体情况为:
1.市发展改革委承办的《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更名为《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因需要根据即将召开的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对“十五五”规划的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无法在12月底前完成;
2.市交通运输局承办的《广元港总体规划(修编)》,因需要高效衔接“十五五”系列政策,省交通运输厅建议暂缓报审,无法在12月底前完成;
3.市国土空间规划编研中心承办的《广元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因需要与“十五五”规划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资源配置等核心内容上相互支撑,并参考省自然资源厅对《四川省城镇详细规划编制指南》《四川省城镇详细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的最新修订要求,无法在12月底前完成;
4.市国土空间规划编研中心承办的《广元市中心城区色彩规划》,因需要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以及地方技术规定及标准、城市更新相关规划等进行反复的技术对接与内容校准,无法在12月底前完成。
(二)新增5项
今年以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元市电子竞技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年)》(市体育局承办)、《广元市突破发展绿色家居产业八条政策措施(试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办)、《广元市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九条措施(试行)》(市林业局承办)、《广元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规定》(市生态环境局承办)和《建设大蜀道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康养度假胜地、加快打造国际旅游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承办)5件决策事项,在今年4月组织的向市级部门征集2025年决策事项建议时,未被及时提出和列入《目录》,但属于《通知》第四条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新增列入2025年《目录(调整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