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10月28日9:00。
(二)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传媒中心1215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对《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草案)》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拟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听取意见。
三、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陈述人。拟定听证陈述人10至15人,从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中,根据报名顺序、行业特点等进行遴选。报名人数不足时,由听证机关邀请相关听证陈述人。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而未被选中的人员优先作为听证旁听人。听证会组织方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确定听证旁听人具体名单。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凡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均需填写《听证会陈述人报名表》或《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送达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科。(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传媒中心,电子邮箱:357172130@qq.com)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经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应当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听证会。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科联系。(联系电话:18284037802)
附件:1.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条例(草案)
2.听证会陈述人报名表
3.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广元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