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结首起律师调解案件80名农民工拿回297万欠薪
发布时间:2019-02-22

2月11日,农民工代表谢某、吕某林与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达成了两份调解协议,约定在20日前由用工企业支付欠薪297万元。至此,一起欠薪纠纷在广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下,得到了圆满化解。这也是广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结的首起律师调解案件。
    据了解,2018年,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了云南某高速公路1号梁场建设、梁板预制、安装及附属工程,又将其承包的部分劳务分包给两个班组,分别负责桥梁上构项目和下构项目的建设。2018年底,由于项目总承包方工程款支付出现了问题,该公司拖欠上构班和下构班80余名农民工工资合计297万元。
  2月3日,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代表谢某和吕某林来到广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帮助,随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昌,兑付欠薪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
  考虑到案件牵涉人数众多,欠薪金额较大,又正值春节,广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迅速启动农民工维权工作预案,安抚农民工过激情绪,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经过与双方的深入交谈,工作人员厘清了发包与承包、用工主体和农民工之间的法律关系,初步判断当事双方存在和解的可能。中心负责人向双方指出了纠纷事实和争议的焦点,明确了各自法律责任,讲解了法律规定,得到了双方一致认同。随后,工作人员又介绍了律师调解的工作流程、内容和法律效力,在征求双方的意愿后受理了双方的调解申请,并向当事人提供了承办律师调解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调解员名册,方便当事人查询和选择,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指定了四川广府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川作为本案调解员。
  2月11日,中心负责人、律师与农民工代表、公司负责人谈话,制作调解笔录,代拟了调解协议。当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月20日前将上构班和下构班农民工工资297万元支付给班组长谢某和吕某林,若逾期支付,则自2019年2月20日起支付资金利息至全部工资支付完毕之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