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司法局“三法九化”工作法 推进矛盾多元联动化解助力平安幸福利州建设
发布时间:2024-11-07

近年来,利州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创新工作举措、在强化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依法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基层基础有“章法”。一是阵地建设规范化。两项改革后,全区1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其中,建成市级“枫桥式司法所”7个,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调解组织不断完善,建立覆盖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17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9个,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行业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调解队伍专业化。按照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持续开展调解专家、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和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兼职调解员1000余名,专职人民调解员68名,建立由省一级调解员、律师、法律明白人等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专家库,不断推动人民调解队伍专职化、专业化建设。三是业务培训全员化。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近年来,利州区司法局坚持统筹抓总,政法各家全力配合,组织、指导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业务培训共40场次,受训人员达2000余人次。

多元联动有“技法”。一是参与主体多样化。区、乡镇(街道)两级全面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按照“群众最多跑一地、调处化解全链接”工作模式,将律师参与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各类公共法律服事项纳入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办理,实行律师义务值班制度,人民调解组织入驻,各行业部门参与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二是调解内容外延化。在区委政法委的推动下,政法各家联合出台《关于办理轻伤害案件有关意见》,切实解决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轻伤害案件过程中取证困难、有效化解纠纷等困惑,“公调对接”联动机制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意见》实施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已化解轻伤害治安纠纷29件,为预防“民转刑”“刑转命”,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化解质效最大化。为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一般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一张网全面排查、一条线精准交办、三级调多元联动、三次调保障化解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133”工作法,去年10月份以来,通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成功调解1328件,化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激励保障有“招法”。一是以奖代补制度化。为充分调动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规范矛盾纠纷个案化解以奖代补经费管理,修订完善了《广元市利州区矛盾纠纷个案化解以奖代补经费补贴办法(试行)》,区财政每年度按照实际补助情况按时核发。二是等级评定规范化。去年我区按照广元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首届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等级、人民调解能手推荐和评定工作,命名3个调解组织为“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名人民调解员为“三级人民调解员”,推荐评定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为省级调解能手。三是案件评审公开化。矛盾纠纷个案化解以奖代补经费申领工作由区司法局负责承办,为严格管理,公正兑付补贴经费,成立区人民调解案件评查小组负责对申请领取个案补贴的矛盾纠调解个案进行领取资格审查、卷宗质量审定、补贴金额审核工作,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极大提升了调解人员积极性。(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  马万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