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春风暖 送法到万家——广元市司法局开展“三八”妇女节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2

为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群体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持续激发妇女干事创业热情,长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引领广大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广元市司法局开展了系列庆“三八”妇女节普法宣传活动。

法律知识有奖问答

3月7日上午,广元市司法局在万达广场组织开展了全市“三八”维权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主题开展了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中,市司法局普法志愿者用通俗易懂、风趣幽默的语言,以一问一答、发奖品、现场普法的形式,在欢声笑语的热闹氛围中,将法律知识送到了妇女群众的身边。通过有奖知识问答,使得参与群众对于妇女儿童维权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活动得到了群众的积极参与和一致好评。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同步开展“三八”维权月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治宣传点、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面对面”“零距离”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知识。


巾帼普法走进乡村

为发扬枫桥经验,助力乡村振兴,3月6日以来,市司法局组织广元市普法维权巾帼志愿宣传队,分组分批次到青川县、利州区所辖部分乡镇、社区开展“三八”维权月普法宣传,利用赶场日、节假日等时间节点,为边远村镇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助力乡村多元解纷,推动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活动中,普法志愿者走进村民居住点、社区广场等地,举办“院坝普法”“妇女议事”,讲解法律知识,发放宣传手册,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向村镇居民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受益群众达500多人。


法律问题现场解答

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秉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理念,延伸服务平台,做好便民利民举措,在万达广场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律问题现场解答,并就法律援助的意义、申请、范围、妇女维护婚姻家庭权益方法等问题,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向前来咨询的妇女群众进行通俗易懂的答疑解惑,让群众对“法律援助”找得到、信得过、靠得牢。此次活动向现场妇女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宣传用品共计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9人次。


妇儿权益用心维护

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工作重点,近期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汤某某与汪某于2009年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其女汤某铃由汪某抚养,汤某某每月承担抚养费300元。由于汤某某与汪某离婚后又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汪某与汤某某积怨较深,导致汤某某在履行抚养义务时不情不愿,长期拖欠汤某铃抚养费。2023年6月,汪某带汤某铃向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汤某某支付抚养费。该案由法律援助律师邹文彬承办,通过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程序,成功帮助其追索抚养费46200元。该案后至今,汤某某又拒绝支付汤某玲抚养费,汪某再次求助于法律援助中心。为保护未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离婚家庭子女抚养费纠纷,2月26日,法律援助律师邹文彬到下西坝街道惠家沟社区汤某某家中上门调解汤某某拖欠其女汤某铃抚养费纠纷,通过现场析理说法,汤某某与汤某铃重续亲情,汤某某当场支付了抚养费2800元,保证了女儿按时就学,并承诺以后不再拖欠抚养费。


广元市司法局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引导妇女争做法治建设的宣传者、参与者和践行者,持续激发广元巾帼力量,为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不断发力,助力家庭和社会向上向好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