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6日至4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1129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整改落实

市司法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实行包保责任制推进巡察整改。形成《巡察市司法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措施,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会、工作会等安排、推动加快巡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全面落实到位

二、对照反馈意见,严格抓好整改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理论学习不深入。一是年初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收集议题、科学合理安排会议内容,增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二是制定《中共广元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建立政治学习“第一议题”机制。三是严格会议要求,实行局党组会“双记录”,工作人员详细记录会议情况、《会议纪要》全面反映会议部署。四是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并持续学习

2.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差距

(2)贯彻省委、市委部署不到位。一是结合年度工作要点及实际,对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和部署提出可操作、可量化的贯彻措施,责任细化到科室。二是在公文审核把关中严格把关,对照抄照搬、没有具体内容的退文处理。三是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开展“进企送法、入企走访、法治体检”三大行动,召开企业家·司法局长恳谈会。四是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体联动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挂联县(区)司法局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积极完成营商环境各项测评工作任务。五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审议研究重大事项,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3)巩固法治政府创建成果不到位。一是制定《市县法治建设(法治广元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责任落实综合督察工作方案》,推动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主要目标顺利完成。二是全覆盖书面调度,对7个县(区)、广元经开区、24个市级重点部门、32个县(区)重点单位、12个乡镇(街道)、7个村(社区)市县法治建设(法治广元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察、网上核查、随机抽查。印发《关于市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督察情况的通报》,梳理出《督察发现的重点问题清单》。三是建立《2023年度法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照问题清单一一销号督察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积极沟通协调进行文件清理,协助完成市政府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557件,提出清理建议废止41件,失效210件,继续有效269件,拟修订37件。

(4)落实法律顾问工作有差距。一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备案工作的通知》(广法委办发〔2023〕22号),对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情况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备案。二是指导县(区)司法局落实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选聘、履职、评议、通报。三是指导县(区)司法局落实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信息公示,并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纳入每年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内容。

3.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有短板

(5)落实法治建设牵头作用不够充分。一是强化统筹谋划,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部署任务分工方案》(广法委办发〔2023〕19号),明确四个协调小组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督促指导四个协调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本领域法治工作重大问题。二是发挥法治建设牵头作用,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执法协调小组2023年第一次(扩大)会议研究年度工作。三是两次征求30个部门意见50余条,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

(6)统筹开展普法宣传不到位。一是召开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议,制定《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工作安排》,对37项“一月一主题”工作再明确和再落实。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提示函》,统计通报各地学法情况。7部门联合印发《广元市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实施方案》,精心策划“七项活动”宣传民法典,统筹组织“宪法宣传周”活动,推进“一月一主题”活动开展。三是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视察普法工作,制定《广元市国家机关和重点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调整完善78个单位普法重点,推动《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广元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

(7)监督行政执法不力。一是主动加强与市检察院的工作联动,联合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升监督合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行涉企案件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并通报。二是印发《开展执法监督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将涉企行政执法备案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督导范围,推动市县(区)落实执行涉企行政执法备案制度。

(8)指导监督行政应诉存在短板。一是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纳入依法治市考核内容,严格逗硬考核。二是认真落实与市法院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今年以来沟通协调11次。承办府院联席会议1次,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通知机制,已协调法院系统对行政诉讼案件全部发送出庭通知书,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出庭应诉率100%。

4.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9)统筹谋划制定发展规划有欠缺。一是在实施全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进一步充实完善主要发展指标、公证服务等内容。二是制定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工作措施,科学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丰富服务方式方法、实施精准法律服务。三是加强对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工作情况督导抽查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工作运行情况,督促优化服务。四是落实公证减证便民工作要求,梳理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公示便民服务举措;研发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五是全系统开展“进企送法、入企走访、法治体检”三大行动,走访企业400余,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六是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5.服务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有欠缺

(10)服务经济主战场质效不高。一是持续深入开展“百名律师进百企”活动300余次,加强活动宣传,扩大知晓度。二是加强企业沟通,召开“企业家·司法局长恳谈会”20余场,联合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广泛摸排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建立企业需求台账三是做好企业服务,组建“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组织全市260余名律师开展订单式“法治体检”服务。开展重点项目法律服务“1+1”行动,为重点项目和重要企业提供法治保障。

(11)落实保障监督机制不到位。一是印发专项通知开展执法监督专项督导。二是对采取的停工停产停业行政行为开展专项督促指导。对2022年以来各县区政府及各涉企执法机构对企业是否存在停工停产停业情况,已完成督导。

(12)落实“一个窗口办理”有不足。一是对未纳统一受理办理的16项公共服务事项,研究落地落实方案,实现市司法局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办理。二是通过比选选聘力发律师事务所入驻广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派值班律师,提供公共法律服务1109次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6.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3)主体责任落实有短板。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已召开局党组会认真学习述责述廉报告相关规定,认真梳理老问题,查摆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建立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审核把关制度,明确专人审核新老问题整改是否到位。三是结合科室(单位)职责、对照工作要点制定目标矩阵图,细化具体任务200余条。四是完善目标矩阵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明确各科室(单位)风险点位,提出可操作措施23个目标矩阵图全部上墙。

(14)统筹督导存在缺位。一是明确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对经开区司法分局加强指导,通过协调会、“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强机关相关科室与经开区司法分局配合联动。二是建立分管领导牵头、有关科室负责联系1个经开区重点企业和1个问题项目的制度提升法律服务频次和质量。三是加强经开区司法分局人员配备,调整一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同志到分局工作明确分局局长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每月定期定位抽查确保监管规范有序。

(15)作风纪律整顿不深入。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结合深化作风纪律整顿,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二是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每名班子成员深入剖析,认真查找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三是加强整改后续监督,分别制定15条、73条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7.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存在不足

(16)工作作风不严实。一是开展公文培训,通报公文典型错情,对出现错情的批评教育,对审核人员谈话提醒,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的通知》要求。二是建立公文错情预防机制,严格公文“两核三审”,明确审核各环节责任,确保“零差错”。三是建立公文错情台账,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四是建立错情追究制度,将错情纳入科室(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五是印制公文格式模板,向每个科室(单位)发送,供参考学习。

(17)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一是认真落实中央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部署,专题学习《关于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通知》,推进精文减会。二是建立发文、会议、督促检查考核台账,每季度总结形式主义整改情况,推进减量减负。三是严格公文审核把关,对无贯彻意见、无细化措施、无新要求的文件一律不发。

(18)为民服务有不足。一是在“法治广元”微信公众号推送公证信息3条,通过发放资料、参与公证服务等加大公证宣传,编成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手册,方便群众获取公证等服务。二是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减证便民30类事项办理公证手续减少到10项左右,新上线广元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10余项服务,探索“视频公证”方便线上办理公证。三是推进信息共享,已落实信息共享需求清单协作,打通共享信息查询通道,逐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8.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9)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一是大兴调查研究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完成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我为群众办实事”六大行动全面评估。二是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群众办实事成果,组织“蜀道英才”、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累计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12场次,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2万余份。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值班窗口管理,为来访来电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累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达100%。四是办好全市政法十件实事,按照《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对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68件。

(20)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一是对“三公”经费超标准、超预算问题进行再排查,对驾驶员进行了车辆管理培训,严格落实政府定点采购部门维修。二是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估,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三是要求财务人员严把审核关,从源头控制,从严管控“三公”经费。四是认真对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按标准开展公务接待;修改完善审批单,建立4级审批程序严控违规接待。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9.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

(21)议事规则边界不明晰。一是印发《中共广元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议事规定和范围费用支出按额度提请局务会局党组会研究。二是建立局党组会、局务会议题审批机制,未经分管领导审核的一律不上会研究。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会。四是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审核票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

(2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先上会、再办理程序,对确因时间紧急需补议的,必须先逐一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中详细记录。二是严守议事规定,及时收集局党组会、局务会议题,重要事项及时提请集体研究。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研究事项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并详细记录,主要领导末位表态,集中意见明确议定事项。四是主动接受监督,集中整改期间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局党组会3次

(23)民主生活会不规范。一是建立各科室会议计划协调机制,合理统筹安排各类会议。二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开展会前学习、谈心谈话等,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三是严格按照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和要求,扎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10.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4)人才储备和培养不足。一是调整充实人员,提拔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二科。二是通过招考等方式增强人才储备和后备人才培养下半年通过招考和遴选,市司法局招录了6人。三是按照《广元市司法局干部争先提能行动工作方案》,突出选贤任能、骨干赋能、激励争先、聚才用才重点任务。五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建立了“青蓝相继 新老结对”帮带提能工作台账。

(25)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一是针对档案专项审核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审核对学历出生时间进行认定。二是对档案资料不完善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找齐退伍安置、事业身份转为公务员身份的资料。三是针对归档材料不规范问题,加大对干部归档材料的审定,做到符合规范要求。四是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已将3名律师党员入党资料移交并按规定装入个人档案。五是开展组工人事干部业务知识和干部专审工作培训,规范党员干部档案管理。

11.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

(26)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是将仲裁委秘书处的党员纳入机关三支部管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日常党建工作指导。二是选派优秀党员入驻仲裁委秘书处,推动做好党建工作。三是市律师行业党委指导支部换届,律师事务所落实支部书记和主任“一肩挑”。

(27)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会议等会议。二是督促各支部对会议情况“回头看”,完善会议记录。三是组织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三会一课”质量。四是机关党委每季度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情况,督促指导各支部严格抓好党建工作。

(28)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严谨。一是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问题整改,就支部换届选举不严谨批评教育。二是通过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责成当事人完善支部换届选举相关资料,并规范管理。

(29)指导督促行业党建有差距。一是指导建立《律师行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制定2023年度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律师行业党委结合主题教育,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听取直属支部党建述职。四是举办全市律师政治业务培训,开展警示教育。五是督促市律师协会发挥作用,市律师协会班子完成换届,加强各专委会建设,加大对律师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办力度。

、深化巡察整改,促进工作提升

市司法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围绕长效治理持续完善体制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提升,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3244171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大道15号;邮政编码:628000


中共广元市司法局党组

2023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