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教育学习
发布时间:2023-05-07

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4月26日,旺苍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教育学习。


学习教育会上,组织学习了《广元市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读本》第二章第二节认罪悔罪教育。会上,结合典型案件,重申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在矫通签到制度,提醒社区矫正对象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相关监督管理规定。希望社区矫正对象要引以为戒,不要逾越红线,在缓刑考验期内严格遵纪守法,主动接受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监管,预防和减少犯罪。

同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读书明智,重塑新生”读书月活动。工作人员倡导社区矫正对象多读书,勤读书,读经典,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区矫正不仅仅是行为改造,更是思想重塑。通过此次活动,旨在让社区矫正对象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增长文化知识。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筑牢了弃恶扬善、防微杜渐的思想防线。同时,引导其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培养遵纪守法意识,塑造健康人格,争做守法公民,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旺苍县司法局 胡文德 唐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