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四川省司法厅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基础上,决定授予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公平司法所等80个司法所为第三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广元市有4个司法所被授予2022年第三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分别是朝天区司法局曾家司法所 、青川县司法局竹园司法所、昭化区司法局昭化司法所 、苍溪县司法局白驿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