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28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朝天区于近日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一是突出清理范围和重点。把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做到全面清理、不留死角。清理工作紧密围绕规范性文件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的规定展开,包括行政处罚种类的扩充,行政处罚的适用规则和实施程序的补充和完善,听证适用范围的扩大,听证申请期限的延长等。

二是突出清理的责任落实。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将清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区级各部门。同时明确部门联合制定、起草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或起草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履行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确保清理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清理程序及结果。明确此次清理由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负责提出需要保留、修改、废止的意见,区司法局组织专人逐件审核,形成清理结果报告,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与《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规定,一律予以废止、修改,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合法性审查和法律事务股 王盼盼)

责任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