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明公证处:公证证据保全 护航行政强制代履行
发布时间:2020-07-02

6月中旬,昭明公证处在昭化镇战胜村办理了一起特殊的证据保全公证,为一起行政强制代履行行为进行了行为保全公证。罗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昭化镇战胜村五组境内土地堆放砂石十二年,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清除义务,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为恢复当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决定以强制代履行方式进行强制清除,为保证行政执法活动的公开公正,特申请昭明公证处对执法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公证人员全程监督、摄像、查看清除进程,并认真记录执法行为中的每一个细节,即使遇到暴雨天气也未曾退缩,始终坚持在行政强制代履行过程第一线,经过三天的不懈努力,最终圆满完成了此次公证工作。

此次行为保全公证,既记录了被强制执行的现场状况,又证明了行政强制执行工作程序的合法性。从案件的执行效果来看,既提高了执行效率,又消除了当事人与政府之间因强制执行可能发生纠纷的隐患,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强制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了公证的特殊职能作用。(昭化区司法局)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