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司法局行政检查四项制度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3-18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规范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旺苍县司法局建立行政检查四项制度,为企业复产复工提供优质法治化保障。

建立执法检查计划制度。执法部门对企业执法检查前,制定检查计划,并将检查计划报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统筹实施,实行联合执法检查,减少执法频次。

建立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各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检查结果向同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备案,明确检查的内容、法定依据,有效杜绝越权执法。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进行严格的法制审核,在保障执法质效。

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对备案的检查计划,实施联合集中检查,确保同一企业接受的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超过两次,杜绝解决检查过多、执法扰企等现象。强化对行政执法关键节点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高行政机关严格工作文明执法水平。

建立企业投诉举报制度。开通投诉举报热线,全面受理企业对执法检查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全面调查,对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立即启动执法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对行政检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移送相关部门启动问责机制。(旺苍县司法局  彭沥辉)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