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
发布时间:2019-08-13

今年来,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利州区司法局正式启动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近年来,我区先后两次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梳理清理工作,其目的就是要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格。今年因机构改革及执法人员调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以及省司法厅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营商环境,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自7月开始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此次清理工作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分级组织实施、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部门自查和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梳理两方面内容: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机关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职权类型等基本情况,重点核查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是否具有法定依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现行有效;委托执法的,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依据,委托手续是否完备,委托权限是否清晰;行使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授权依据是否充分。二是全面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已经领取《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核查是否正式在编、在岗,凡不符合该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领取国务院部委或者其他机关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核查发证机关、人员数量、证件编号及证件制发依据,凡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应当申领四川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

今年清理工作将依托“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进行,整个清理工作于2019年10月底完成,届时我区将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  张德权)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