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19-05-29

建卡贫困户韩梅梅(化名)与邻居李雷(化名)存在多年的土地纠纷,一直未得到解决。2018年12月,双方到村委会进行调解时,因情绪激动致矛盾激化,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韩梅梅被李雷夫妇打伤,花费医疗4000多元。

为向李雷追偿医药费和赔偿金,韩梅梅多次向村委会及镇政府寻求解决未果。今年2月,在县司法局举办的一场法治宣传讲座中,她第一次听说了“法律援助”这个词。第二天,韩梅梅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了青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听完韩梅梅的讲述后,审查了提交的材料,受理了此案。工作人员立即当地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了解核实情况,得知双方不仅是邻居,而且还是亲戚。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会对双方的关系造成不可修复的影响,因此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平息纷争。

2019年2月18日,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李雷态度强硬,表示坚决不接受调解,更别谈支付医疗费用,致使当天调解无果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找出他不原接受调解的原因,因势利导给予劝慰,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详细告知其的法律责任。通过多次沟通,使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同意调解。最终,双方于2月21日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一是李雷夫妇向韩梅梅赔礼道歉,并支付全部的医药费用;二是韩梅梅放弃除医疗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三是双方重归于好。(青川县司法局 杨清 赖婷)

编辑:熊连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