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推进规范整改“四类外”鉴定项目、人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9-05-10

 5月10日,广元市司法局召开规范整改“四类外”(即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鉴定机构业务项目、人员现场动员部署会,首先组织利州司法鉴定中心、雄关司法鉴定所、永泰司法鉴定所负责人和内勤人员,共同学习司法部《关于严格依法做好司法鉴定机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工作的通知》和省司法厅《关于规范整改“四类外”鉴定机构、鉴定业务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针对广元实际提出要求,一是立即制定利州司法鉴定中心(“四类外”2个项目、8名人员)、广元永泰司法鉴定所(“四类外”3个项目、10名人员)、广元雄关司法鉴定所(“四类外”3个项目、11名人员)“一所一注销”方案,明确责任人为所主任,完成时限为11月底;二是强调各机构不得受理“四类外”业务,已受理的必须10月底前结束;三是停止办理“四类外”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许可、变更、延续登记受理;四是机动车鉴定待省地方标准修订后再等通知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