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市司法局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
赵向东任律师和公证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科长;
孙思胜任基层工作科(人民调解科)科长;
刘小冬任司法鉴定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局)科长(局长);
杨雪梅任外来企业维权科科长;
何光辉任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
李友建任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科长(试用期1年);
赵娟任计财装备科科长(试用期1年);
谭超任政治部副主任(试用期1年);
王睿任律师和公证工作科副科长;
唐丛林任基层工作科副科长;
余勇志任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
王东祥任计财装备科副科长;
李建伟任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谭亦农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
杨雪梅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科长职务;
刘小冬基层工作科(人民调解科)科长职务;
赵向东司法鉴定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局)科长职务;
孙思胜计财装备科科长职务;
何光辉外来企业维权科科长职务;
杨建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谭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唐丛林律师和公证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李友建律师和公证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王睿基层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李建伟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赵娟计财装备科副科长职务;
王东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李友建、赵娟、谭超、谭亦农任职时间从2018年3月起算。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广元市司法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