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联协作”强监管促发展
发布时间:2018-09-14

近年来,广元市加强行政监管、促进行业发展,多渠道、全方位强化与相关社会组织、办案管理部门、行业组织、跨省单位的衔接协作,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及规范化执业水平,发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的职能作用。

一是聚焦涉保理赔与司法鉴定的联动。保险行业和司法鉴定行业在近年涉保理赔司法鉴定工作运行中存在鉴定过程衔接不畅、鉴定程序认识不一、技术标准在个案中的适用选择不统一等问题,影响到群众不能及时得到赔付,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此问题,广元司法局开展对全市5家司法鉴定机构、市保险行业8家保险公司进行逐一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在全面收集了双方的观点、了解问题的成因后,组织两大行业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就解决问题的方案深入研讨达成一致,出台《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涉保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明确司法鉴定机构要严格履行通知保险机构参与见证鉴定过程的义务,各保险公司应细化落实AB岗联系人制度,建立执行好相互监督举报机制,确保了双方在涉保理赔案件的司法鉴定过程中无缝对接,程序上相互配合,标准使用上“有商有量”,通过两行业的联动又快又好的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制定《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衔接的意见》,建立司法鉴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领导联合担任召集人,根据需要适时组织邀请政法委、公安、检察、国安、鉴定行业协会协商、研究涉鉴问题,建立涉鉴重大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联动、联防、联控处置机制,交流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配合开展业务研讨、教育培训;通过联席会议的沟通联系机制理顺了司法活动与行政管理的关系,形成保障顺畅、信息互通、高效灵敏、协同共推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运行机制。

三是着力监管与行业发展的联治。市局制发《开展司法鉴定行业开展“三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开展行业专项监管将核查整治内容细化为机构、执业司法鉴定人、业务工作三大类24小项,同时部署规范行业发展,以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三化”建设为发展目标,行业协会制发《开展“三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为机构、鉴定人、业务、监管四大类30小项内容。监管与行业发展相辅相成,实现了内部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品牌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行业发展标准化。

四是发力跨省部门的联合。运用广元地处川陕甘三省结合部的地理优势,推动川陕甘三省五市(四川广元、绵阳、巴中、陕西汉中、甘肃陇南)签订《司法行政工作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着重与跨省毗邻接边的陕西省汉中市、甘肃省陇南市公安、卫计委、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等部门密切协作,通过服务接边区域群众开展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精神障碍及机动车司法鉴定业务,促进了省际边界地区的平安、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