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青溪司法所联合多部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发布时间:2018-05-16

为了更好地为外来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近日,青川县青溪司法所联合青溪镇人民政府、人民法庭、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深入裕泰石业、金辉公司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青溪镇人民政府派出一名副镇长参加企业普法宣传,参与单位普法前与司法所多次讨论普法内容,青溪法庭准备了劳动争议的案例。金辉公司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参加普法活动,青溪司法所所长作为主讲人,按照县司法局要求,结合企业劳动用工情况,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普法活动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一、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强调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解释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释义,充分调动了学法主体的积极性。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突出讲解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支付劳动补偿的标准。三、介绍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者和企业的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进行劳动仲裁的程序以及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

此次普法,对于充分引导企业管理层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帮助、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青川县青溪司法所  肖会淋)

编辑: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