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召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三届四次理事会
发布时间:2018-04-28


 

    427日,广元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在市司法局召开了三届四次理事会,协会理事及2017年度全市优秀基层法律服务集体代表和个人30余人参加会议。广元市司法局局长岳大文、副局长左尚勇受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前,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举行了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会议相关议程,以及新聘任协会秘书长、调整专门委员会人员人选名单。随后,举行全体理事会。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对2017年度全市优秀基层法律服务集体代表和个人现场表彰授牌颁奖;听取和审议了协会会长朱明哲所作的《广元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协会秘书长胡金花所作的2017年财务收支结算报告和2018年协会财务收支预算报告;听取了各副会长、各专门委员会主任述职;通过了协会新聘任的秘书长人选,对专门委员会人员进行了调整。会议各项议程顺利完成。

市司法局副局长左尚勇在讲话中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充分肯定,认为过去一年,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在推进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狠抓行业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做了许多实实在在、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他希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各位理事要肩负起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重托,抓机遇谋发展,抓规范促发展,抓先进聚合力,强担当履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担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排头兵,谱写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新篇章。

市司法局局长岳大文在讲话中对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司法部新颁布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增强做好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按照“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标准,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发展,加强诚信建设,维护整体荣耀;三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学习,提升自身本领;四是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协会要挺在前面,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