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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 2019-10-18 00:00      来源: 市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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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经市委深改组审议通过,10月16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包括执法事项清单、人员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证件文书、处罚决定、数据资料等内容,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在技术层面,逐步实现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共享,通过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信息公示更高效、便捷、全面。

《实施方案》规定,执法时要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地做好文字和音像记录,保证文书和案卷准确、音像信息全面。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实施方案》明确,行政执法机关要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法制审核机构、范围、内容、流程、责任,使执法决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行政执法决定,都要进行法制审核。要在重大执法决定听证程序中,充分听取律师、专业人士和社会各个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参与到社会管理中,使执法决定依法合规,百姓信任感越来越强,法治政府建设越来越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