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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坝坝法庭”开审违法电鱼案 长江十年禁渔深入人心
发布时间: 2020-09-22 06:09      来源: 青川县司法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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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青川县在人民公园开展“坝坝法庭”,公开审理一起违法电鱼案,约300余名群众参加旁听。

2019年3月1日到6月30日是政府规定的禁渔期,2019年5月15日,被告王某等三人用禁止的电力捕鱼器、捞鱼网到青川乔庄镇楼房坪漫水桥河段进行电鱼捕鱼,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

庭审中,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3名被告人认识到了电鱼对河流生态的危害性,也对自己错误的行为感到无比后悔。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法庭当庭予以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彭某、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过后,工作人员向旁听群众详细讲解了涉及非法捕鱼的相关法律条文,并现场召开“长江十年禁渔”主题宣传活动,解答了“为什么要十年禁渔,禁渔的区域有哪些,禁止的捕鱼工具和方法有哪些……”等问题,共发放500余份长江十年禁渔实施问答手册以及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宣传单。

此次活动是青川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广元市“秦岭南麓两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助推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近几年,青川县把巡回审判工作作为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常态化的审理方式,巡回审判占到环资案件的36%。通过在案发地、人群聚集地巡回开庭,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为群众和普法对象上一堂生动易懂的法治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也从源头上预防了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巡回审判也成为青川县治理环境资源犯罪的“一剂良方”。

目前,青川县正在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以进一步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来源:青川县司法局)

编辑:谭超